(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标准)
1. 科研成果获奖得分:依据国家级和省部级奖的层次、等级、排名次序进行计分,得分=加分×(1/排名顺序)。获国家级奖一、二等奖分别加160分、100分;获省部级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0分、40分、20分;(特指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奖项)
2. 论文得分:依据发表论文的层次、等级进行计分。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SCI一区刊物收录80分、二区刊物收录60分、三区刊物收录40分、四区刊物收录20分,EI期刊收录10分(会议转期刊,被EI收录4分);在一级期刊发表的8分,中文核心期刊3分,二级期刊1分,会议论文0.5分,增刊降一级计分。国家级、省级、校级研究生论坛发表论文分别计5、2、1分。(论文级别以科技产业处认定标准为准,只承认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两种情况,其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计分减半。被收录论文以提供的检索证明为准(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源收录,以最高加分计。),其余论文均以见刊为准。
3. 专利得分: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20分。教师为授权第一人时,学生得分=加分×(1/实际排名顺序)。学生为授权第一人时,学生得分=加分×[1-1/(5-学生人数)]×(1/学生排名顺序)。(学生前3名为有效排名)(专利以授权为准)
4. 科研项目得分:国家、省、市、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分别加20分、10分、5分、3分;依据立项层次、等级、排名次序进行计分(只限学生个人身份申请的纵向课题,层次、级别由研究生院认定),得分=加分×[1-1/(7-总人数)]×(1/排名顺序)。(国家级前5名、省市级前3名、校级前2名为有效排名)
5. 附加分
①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可加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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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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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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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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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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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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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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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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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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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获奖按个人标准减半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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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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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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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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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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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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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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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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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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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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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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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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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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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参加文艺、体育比赛、获奖者可加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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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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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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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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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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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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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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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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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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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获奖按个人标准减半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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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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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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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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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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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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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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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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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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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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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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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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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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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担任社会工作,工作积极,考核合格者可加分(校院学生会干部要求副部以上。担任社会工作满一年方具备加分条件,担任多项学生干部职务,当年取最高项加分,三年均担任学生干部可累计加分):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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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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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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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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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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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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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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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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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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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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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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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团其他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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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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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它表彰加分: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校级2分(注:此处所指表彰为荣誉类表彰)。
6、本办法从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开始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归《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