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为了适应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为了切实做好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参见《中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
二、请各学院由首席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带头人负责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修(制)订后的培养方案经学科带头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6年4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anweigang@nuc.edu.cn。电子文档要严格按照《中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的样式、格式进行排版。
三、由于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作好本项工作。
如有特殊问题,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安卫钢(3925740,13835182445);何兆红(3920329,13835176089)。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