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全校共奖励23名,其中: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0名,奖励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全校资助20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3名、助学金推荐人选2名,并将所有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报学生处。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综测排名和个人成绩单
(四)获奖学生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个人事迹和感谢信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均提交电子版。
六、注意事项
(一)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三)2021级学生不予以参评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四)学院推选3名同学竞选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选2名同学竞选湖北商会助学金, 这5名同学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竞选。
七、材料上交时间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为12月4日19:00-12月4日21:00,地点:回字楼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