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的学子的关怀,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晋办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为做好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北大学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学院实施细则。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徐建军、王志军
副主任:赵捍东、李强、刘 光
成员:高跃飞、关世玺、张丽花、王宇鹏、李晶晶、段志薇、段雪倩、李晓彧、于晶、杨博炜、祁亚芳、班主任代表。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3000元,奖励5名;
评选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14、13、12级本科生。
根据去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现拟定:12级1名
13级3名
14级1名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资助1名。
评选对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本科生,且为我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大一到大四均可申请)。
注:原则上去年获得过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同学今年不予资助
四、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包括体侧。 上一学年均分80以上,且英语四级通过者),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5.家庭经济困难,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一年级学生无需提供)(成绩由助学部统一打印)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将评审结果报告、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进行评选推荐情况说明;
4.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奖助学金。
注:“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注:请各班贫困生负责人通知本班湖北籍贫困生,有意向的同学于
12月
6日
(本周日)晚19:00至21:00将所需材料交于1107办公室助学部的同学。过期不候。
相关表格请从院网站上下载。
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助学部
2015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