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高举团旗跟党走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党团【2016】2号)文件的要求,发挥校园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更多的青年学子“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先进团组织和优秀青年事迹报告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二、 主讲集体和个人范围:
主讲集体: 2015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十佳团日活动组织单位等。
主讲个人:全年度的校园典型,包括201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2015年度校园十大青年人物(提名奖)、“每周一星”、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或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以及在考研、就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青年大学生等。
三、活动形式及相关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要求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场集体报告会和一场个人报告会。每场邀请主讲人数不限,每场听会人数不少于200人。主讲人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确定时间和地点。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和丰富多彩的展示形式深入挖掘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尽可能地扩大受众的覆盖面,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正能量。
3、各学院要注重对活动前期和后期的宣传,图片及视频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通过海报、网络、报纸、期刊等阵地宣传优秀大学生的事迹,扩展榜样教育的辐射范围。
4、6月初,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统一将每场报告会的图文资料及宣传印证材料进行汇总,电子版发至598465846@qq.com邮箱。
校团委
2016年5月15日